雲林縣基本簡介

本縣行政組織及區劃
 本縣係於民國39年12月25日,為便於推行地方自治,奉令調整行政區域而設縣治者。

本府行政組織現計十八處:為民政處、財政處、建設處、工務處、教育處、農業處、社會處、勞工處、地政處、文化處、新聞處、水利處、城鄉發展處、人事處、行政處、計畫處、政風處、主計處。

本縣二十鄉鎮市,計有一市五鎮十四鄉,鄉鎮市公所共有226村、161里(6,403鄰)。